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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集体协商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友情提示函
来源:市总法律权益保障和社会工作部 作者:刘兆林 发布:2022/3/17 修改:2022/3/17
隶属:工会动态 点击:4437
2022年集体协商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友情提示函
周口市各企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:
根据《工会法》《劳动法》《劳动合同法》《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》《集体合同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以及《周口市总工会 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周口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开展2022年集体协商“集中要约”行动的通知》精神,为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,建立集体协商对话机制,构建和谐劳动关系,促进企业健康发展,周口市总工会、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周口市工商业联合会决定联合向全市各企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等单位,发出2022年集体协商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友情提示:
一、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发起人
1.企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向本单位的工会提出集体协商要约;
2.工会向所在的企业、行业协会、社会组织提出集体协商要约;
3.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,由职代会推选出职工方代表提出或接受要约。
二、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内容
1.劳动报酬、工作时间、休息休假
2.劳动安全卫生、保险和福利、考核奖惩
3.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
4.职业技能培训
5.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
三、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发起方式
1.向对方当面提交集体协商要约书;
2.向对方邮箱等发出电子要约书;
四、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发起时间
3月1日至5月31日
五、“集中要约”回应要求
1.被要约方接到要约后,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,被要约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协商。
2.要约和答复应当采用书面形式,明确协商时间、地点、内容、本方协商代表,并且对本方主张作出说明。
请“集中要约”行动发起人积极向对方发起要约,对方不予回应时,向所在地县(市、区)总工会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工商业联合会反映。
联系电话:市总工会 0394-8394818;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94-8221520;市工商联0394-82627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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